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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不幹的台灣所長,她從離職前到上週為止,不斷對我耳提面命一件事:不要一發生問題就先檢討自己!

 

是的!我就是這種人!

 

今天跟饅太提到這件事,她說到一個重點:如果問題不是出在自己身上,當然不用先檢討自己!

 

的確如此!有道理........

 

但是.........我又想到!

 

問題是否出在自己身上,在思考的同時,是不是也會暗自檢討一番呢??

今天我抱怨了公司新來助理做的文件連格式都不調整就寄給我,原先我忍不住想自己調一調了事,仔細想想,這事情我來做應該五分鐘就做完,但若今天不讓她知道這事情是她的,以後我不都得幫她擦屁股,就跟我兒子一樣現在要我擦屁股(但這小子總有長大的一天, 連廁所都不給為娘的進啊~~悲)

 

所以一來一往,花了十五分鐘才和她把版面給弄好印出來。

 

下午,又有一件事........(本人顯示狀態:搥胸中)

 

我請她寫信給採購黃小姐問貨是不是寄給那位採購黃小姐,她寫出來了:

貴司PO#4000交期為6/8寄出, 懇請確認PO#400006之出貨收件人資料是否為Ms. XXX Huang(黃XX小姐),若否, 則請提供正確收件相關資料, 謝謝您!

收件人資料是否如下
收件人:       Ms. XXX Huang(黃XX小姐)
公司名:       OOO Corporation
收貨地址:    ******Taiwan R.O.C.
Tel & Ext:    0800-000-000 * 2413
Fax:             0800-000-000

 

我不知道是她想得很複雜還是我想得太簡單?
我回給助理:妳就寫"請問貨物收件人是否為您本人; 若否, 則請提供正確收件相關資料, 謝謝您"

 

[本期重點]
一般要確認收件人資料,若我們寫信去的對方可能就是收件人, 而我們只是要double check時, 不會再寫對方的名字和對方的電話傳真之類的....因為會寫出詳細內容是要對方確認的意思....例如對方身兼多家公司不同職務, 妳不確定要寄到哪家公司給他,上述的詳細寫法就適用。

 

請問.....................這算常識嗎?????

 

 

我想我已經不是OL了.....

 

對了!所謂的OL,是不是指專坐辦公室的助理小姐呢??

 

算算我也與幾位助理共事過,感想都是:是我太挑剔嗎?因為她們都做些讓我無法判斷她的行為能力是否為常人所有的事,如果我集滿五個助理都有相同表現,那我該反省自己嗎??是識人不明嗎??還是現在的助理都流行這樣?還是因為她們的能力才只能做助理呢??

 

不懂...不懂....(扭~~~~)

 

連續帶幾個助理下來,我直接跟上司說,這個再不行,我暫時不找人了!
因為一天到晚都對不同的人在重覆訓練相同的東西,真的很會累!!然後我就會愈來愈懶得教,乾脆自己來...然後自己的工作就愈來愈雜... ....

再來幾個助理,我應該就可以升格當教育訓練專員了!
講到這裡,不得不對在人力公司就職的朋友致敬一下!
對!!就是在講妳啦!!!

 

P.S. 昨天好開心,因為搬走心中一塊大石,本來以為要被一位人生中陪伴我渡過N場大小考的摯友切八斷,好在只是我一廂情願地深陷悲情中,根本是場誤會啦~~~~哈哈哈哈!!江小P!!!我還是很愛妳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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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yangy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