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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歲5個月
昨天第一次全家一起去爬山(台中大坑九號步道),小童很有毅力地慢慢走完全程,雖然腳程慢了點,前後花了二小時左右,後段也許因為吃力,難免出現唉聲嘆氣,好在拿出事先預備的糖果,上山一顆,下山一顆,也是笑瞇瞇地和我們走完全程。

 

日前因為拿到親子律動體驗課程券,今天實際參加課程,感想挺多。

 

 

半年的課程算一算,每堂課50分鐘平均五百元跑不掉,一週一堂,這可得要口袋不淺的家長才願意掏錢吧!課程介紹中,主打的是親子共同透過肢體活動,以達更親密的接觸;其中還有口謠及律動配合,訓練小小孩的口語表達及團體生活,教室的主任特別推的是:孩子還願意讓我們陪伴時,我們所能給的,就是更多的陪伴!

 

好了!當下因為我也白白上了人家一堂五百元的課,拿人手短,介紹內容結束後,摸摸鼻子把小童默默帶回家;其實....................我不知道在場的家長是否都和我一樣,隨便一句話就可以擊倒這些"廣告詞"。

 

不是為了和小孩增加肢體接觸才該去上課
不是為了讓小孩說話更清楚才該去上課
不是為了增加小孩和我們的相處時間才該去上課

 

或許中高收入者真的平日無暇陪孩子,但如果以為和孩子去上課,就能達到這些目的,在家裡隨時隨地,都做得到不是嗎?

 

小童今天上課的反應,從一開始的十五分鐘以僵硬肢體表達抗拒,到後來自己舉手願意當示範,課程結束後,他說他喜歡跳舞;的確,當他說他喜歡跳舞時,我內心有動搖一下,是否該因此讓他參加課程?但很快地,回歸到實際面,我們每天的肢體接觸以及說話,真也少不到哪裡去,伶牙俐齒如他,聽著音樂自動扭腰擺臀如他,還有他爸爸三不五時與他的摔角活動,我相信這些都是每週五十分鐘的課程裡無法做到的。

 

記得小童一歲左右,某日系大型兒童教具來電,推銷他家的月刊及DVD,SALES的說詞是,如果媽媽忙時無法顧孩子時,可以放DVD給他看,當時我訓了SALES一頓,我也不知道哪來的火,一聽她這樣說整個大爆發,就算父母忙碌,SALES也不該丟出讓孩子看DVD你就可以省事些的訊息。的確,我相信我自以為是了些,畢竟每家帶孩子的方式不同,但如果是以這樣的方式誘導父母,真的太不應該。

 

 

這些從事與幼教相關的人士,或許他們認為他們可以對家長成功洗腦,但可別忘了,家長們不是笨蛋;孩子是我們的,如果要讓他流汗,如果要讓他知道我正無條件陪伴他,如果要他說話條理分明,如果要他有音樂節奏感,如果要他有長久毅力去面對各項挑戰,我寧可透過像爬山這樣的運動,在路程中認識到各式小販及各種蔬果,在他開始覺得這是項無趣活動時陪他唱歌,在他快要放棄時適時讓他有新的動力,這可不是關在冷氣房裡五十分鐘可以換來的。

 

 

我想,今天最大的收獲,應該是看到小童自己舉手願意上前當示範的那一刻,就算他望著我的眼裡帶著一點不安,但我還是很驕傲他自己又向前跨出一步。

 

(我知道啦....媽媽都馬是老王賣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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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yangy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