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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官員表示,由於學者研究指出,幼童應以學習生活知能為主,不宜全時在補習班上課,教育部正研議修法,禁止補習班收2或3歲以下幼童,6歲以下幼童每周上補習班時間不能超過10小時....



會有這樣的新聞,必然是目前普羅的現象。滿街的幼教班,打著"專收3歲以下幼兒"廣告的比比皆是,這樣的教育體制,是扭曲的,是失去意義的。



記得小學四年級,父親讓我開始每週一次到美語補習班上課;雖然一次只有二小時,但上美語課卻仍是當時最大的壓力所在。沒想到20年後的小朋友們,連自己的名字都還寫不完整時,就被家長們帶到所謂的全美語環境中學習外文,我不是這些小朋友,也不曉得這樣究竟會不會讓他們更快樂,也不懂大人們是為了小朋友的未來亦或是為了自己的面子來讓自己的小孩學習玩樂以外的知識。



今年的國一生是民國80年次的,能用手寫出一篇完整沒有錯別字的作文的人,我想可能沒有幾個;自己的母語都無法完整書寫表達,口條不清時,外文能力再好,不過只是彰顯出教育的失敗罷了!



孩子 不就是應該在遊戲中學習成長,在快樂的環境下被教導成一個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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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yangy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